各学院:
根据《集美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办法》(集大教〔2016〕35号)和《集美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标准》(教务〔2016〕4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内容
1.申报对象:2016级及以后年级的本科学生。
注意:(1)申请的项目需有相关证书或证明,若还未获得,请暂不申请;(2)往届未毕业学生公选课中创业类学分不够的,也可申请该 学分。
2.申报内容:本科生自入校以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所获得的符合申请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规定以及学院相关规定项目的学分数据(申请的项目必须有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二、时间安排
学生网上申报:3月3日下午18:00至3月13日下午18:00。
三、操作说明
(一)学生申请
1.流程:学生用户进入学生个人教务管理系统→左边页面框里点击“创新创业”→“创新学分申报”,在右侧页面框里选择和填写相 应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等内容。
2.集体项目的,可多份申请表附同一份证明材料。
3.学生网上申报时,在系统中找不到欲申报的项目时,可向学院提交添加该项目的申请,申请时需提交该项目举办单位盖章的相关文件材料(因疫情影响,如果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先出具电子版,等返校再补),学院汇总后将汇总表(见附件1)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增加待选项目,学生方可申请学分。
4.同一项目取高分值申报,不得同一项目多级或多类申报。
(二)学院初审
1.进入“集美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创新学分管理”→选择对应管理的学生→“打印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2)。
2.将所打印的“集美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申请表”返还相应学生,学生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表后。(因疫情影响,签字确认后续再补)
3.辅导员审核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因疫情影响,辅导员可要求学生出具电子版证明材料,辅导负责核实材料的真实性。)
4.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报学院教学科初审。
5.进入“集美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创新学分管理”→选择对应的学院→初审。
(三)复审及确认学分
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学生可获得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相应学分。
四、相关说明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工作。凡弄虚作假获得素质拓展学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的素质拓展学分。
(二)“学院初审”由各学院指定专人进行系统审核(可多人),若审核人员非教学人员,请上报需授权人员的名单(见附件3),经教务处授权后,方可使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里的创新学分管理功能。
附件:
1.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类学分认定新增项目汇总表(范例)
2.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3.系统授权人员名单
4.创新学分认定批量导入名单(范例)
联系人:陈恬心,联系电话: 6180039,QQ邮箱: 380339587@qq.com
集美大学教务处
2020年3月3日